10月26日,由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唐立娜研究组承担的“修订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》项目”通过专家验收评审。来自厦门市环境保护局、福州大学、厦门大学以及集美大学的有关专家参加评审会议。专家组组长、福州大学教授罗涛主持会议。
首先,城市环境所副研究员邱全毅介绍项目执行背景和会议流程等情况。随后,专家组听取并审阅了关于“修订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》项目”的结题报告(以下简称《结题报告》),对《结题报告》所提交的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(修订草案)》的框架结构和内容给予了肯定,认为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(修订草案)》能够反映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新需求,且没有超过特区立法权限的范围,与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没有抵触。经过质询和讨论,专家组一致同意“修订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》项目”通过验收,同时就《结题报告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建议。
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》的修订,进一步衔接、补充和完善了厦门市当前的环境保护制度,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。
验收会现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