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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一高校泄露身份证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被通报

  “近期,学校接到上级公安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,发现我校网站公示的新闻、通知、附件等内容中存在未脱敏处理的身份证号、教工号/学号、手机号等个人敏感信息,此类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并存在重大信息泄露风险。”

  8月15日,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党委宣传部、信息化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校属各单位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及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。通知要求,各类上网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新闻稿、公示公告、附件文件、配图等),不得直接展示身份证完整号码、教职工工号、学生学号、银行卡完整号码、家庭详细住址、未经脱敏处理的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。因工作履职确需公开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地址的,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,方可免于脱敏处理。

  在上述通知中,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党委宣传部、信息化办公室还发布了各类信息的脱敏参考。例如,身份证号保留前6位(地址码)和后4位,中间部分用“*”替代;手机号保留前3位(运营商识别码)和后4位,中间4位用“*”替代;银行卡号保留前6位(发卡行标识)和后4位,中间部分用“*”替代;2字姓名保留首字,第二字用“*”替代,如“张三”→“张*”,3字及以上姓名保留首尾字,中间用“*”替代,如“欧阳明日”→“欧**日”;邮箱保留第一个字符和“@”后内容,中间用“*”替代,学号/工号保留前4位和后2位,中间用“*”替代。

  

通知最后称,所有上网信息需经“起草人自校→部门负责人初审→分管领导终审”三级审核,确保内容合规。各单位务必在8月25日前立即排查部门网站近半年已发布信息,对存在问题的内容删除或脱敏后重新发布。

  

(原题:河南一高校泄露身份证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被通报,正紧急排查)

  
作者:钟煜豪 来源:澎湃新闻

河南一高校泄露身份证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被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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